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& by Dr.Wu&亮菁菁

公證儀式完成後   我們兩便搭著捷運繼續前往戶政事務所

依公證法第柒拾壹, 柒拾貳條等相關規定辦理登記 
( 就是說, 公證完沒有去登記, 婚姻還是無效的喔!! 要登記才是"合法夫妻"喔~~

以下的照片都是無敵攝影師 .COM 康大師的胞弟 宗康(小宗) 特地跑一趟戶政事務所幫我們拍的呦
兄弟倆情義相挺, 真的就感心A啦

現在的戶政事務所真的很酷喔~~ 門口擺著好幾個年代以來的婚紗照, 真的是 "俗夠有力" 又很有FEEL呢!!


這當然要來模仿一下囉!!  可惜當年Dr. Wu 的爸媽沒有拍婚紗
不然應該也是有拼的啦


結婚登記專櫃也佈置的喜氣洋洋~~ 很有結婚fu 的咧~~
椅背套也很別緻, 是志工媽媽做的唷~(好想買回家喔)


經過有點漫長的手續辦理以及等待, Dr. Wu 跟 亮菁菁終於拿到了結婚證書了~~ 
看我們笑的可開心的


恭喜恭喜~~ 拿到新身份證, 正式成為吳先生吳太太囉!! 
以後要相互扶持, 牽手走下去囉

一定要幸福~
大家也都幸福喔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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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ep17200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9) 人氣()